高市教育補助的問題
我有一個4歲和1歲ㄉ小朋友在幼稚園上課因為家裡目前只有先生在上班薪資一個月才27000元我們是否可以申請教育補助...因為我要上班1歲ㄉ小朋友需托嬰等於我家的收入和支出是不成正比....可以告訴我我ㄉ權益嘛
4歲小孩:申請『中低收入家庭幼童托教補助』實施對象: 1、中低收入戶(列冊低收入戶不適用)年滿三足歲(以當年九月二日起至次年九月一日止年滿五足歲未滿六足歲者)實際就讀(托)於已立案公私立幼托園所(含村里托兒所)之幼童。
2、第一學期於十月十五日、第二學期於四月十五日前入學者。
3、每名每學期補助中低收入戶托教補助六千元
由就讀(托)之幼稚園或托兒所代為申請、發放。
申請程序: (一)由幼童之父母、監護人或相關人員分別於當年三月三十日、十月三十日前填具申請表並檢附相關文件
含生活戶戶籍謄本、國稅局全戶所得稅及不動產證明向該幼童戶籍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申請各該學期之中低收入戶托教補助資格證明。
(二)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受理申請後
就其證件予以初核。
初核符合條件者
應核發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證並交由申請人持往本市就讀(托)之幼托機構
再由幼托機構造冊轉請主管機關複核。
(三)主管機關經複核無誤後
應將補助款撥付至幼托機構指定之帳戶轉發申請人。
托育機構應備申請文件: 1、中低收入戶幼童托教補助證(家長向幼童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申請) 2、印領清冊(正本兩份) 3、幼童註冊費收據正本(加蓋所章) 4、補助款收據 申請限制: 1、已請領原住民兒童學前教育補助、特殊境遇婦女子女托育津貼補助或其他政府相關托教補助者
不得重複申請本項補助。
2、每人每學期限領乙次
重讀生或轉學生已領有補助者
不得重複請領。
服務單位及電話: 社會局兒少科(電話:336-8333轉2451~2454) 苓雅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332-2350) 新興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238-6135轉136) 前金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251-2090) 左營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583-1115) 鹽埕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533-5423) 三民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322-7874轉158) 鼓山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561-8354) 旗津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571-2500) 小港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812-2260轉217、218) 前鎮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815-2505) 楠梓區公所社會課(電話:351-7121轉101http://w5.kcg.gov.tw/socbu/08service/ser05.asp?qstr=пJ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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